另外,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我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
(2)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应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动态考点当地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来自中高风险区考生应提供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3)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施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场。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面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市级(含)以上首席技师、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招聘岗位或仅有博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市级(含)以上首席技师、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报名的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形成竞争的岗位,采用面谈提问的考察方式,考察分岗位(专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成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等次确定拟聘人选。
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教师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进行(暂定10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17时后在微信群发布。初试(面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递补。
2.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笔试或结构化面试。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面试。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教师H岗位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先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满60分(含)以上的考生,方可继续参加试讲。
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60分(含)以上的人员。
成绩公布: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分数按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各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进入笔试环节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
4.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为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全部考试结束后,所有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享受烟台市引才优惠政策。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ytetc.edu.cn
咨询电话:0535-6115520
监督电话:0535-2105505
报名网址:http://test.epxing.com/ytgczyjsxy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210802674、18663773927
附件1: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表.xlsx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