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论文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分二种,根据不同岗位性质要求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1-27号岗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28-31号岗考核方式为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试讲: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所有岗位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任一单项成绩未达标,考核即为不合格。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海洋大学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海洋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5084
联系人:穆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洋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95032
联系人:何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海洋大学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