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学院要求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核。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并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与聘用
学院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陵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由学校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南京市人社局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核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金陵科技学院监督电话:025-86188380
附件:
1.金陵科技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金陵科技学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