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由焦作大学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博士研究生按人才引进程序另列计划进行,硕士研究生按下列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1年12月26日(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一张试卷,各占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籍或下派到焦作市辖区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焦作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在我市从事河南省政府购岗计划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提供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笔试成绩加5分。已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早8:00—11:30、下午3:00—5:30到焦作大学人事处(焦作大学人民路校区行政楼207室)提交有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焦作大学网站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单科缺考或考试违纪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焦作大学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前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虚假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所填写的主要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根据拟聘岗位工作特点进行,报考专业技术岗(含实验室管理岗)的采取说课、答辩方式;报考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后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规定时间(考察通知发布后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无论报考何岗位被聘用,都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工作,服务期至少5年,违约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信息发布
本简章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jz.hrss.gov.cn)、焦作人事考试网(www.jzrsks.com)、焦作大学网站(www.jzu.edu.cn)发布,后续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焦作大学网站进行发布,敬请关注。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焦作大学负责解释。
学校招聘咨询电话:0391-2989156、2989060
监督电话:0391-2989050
附件2:焦作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3:焦作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docx
焦作大学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