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7)以上所有扫描文件均以PDF格式上传。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将《报名登记表》及须提供的扫描件材料打包并注明名称(姓名+报考岗位),报考岗位为专业教师的务必注明报考专业教师序号(例:专业教师3),将以上材料发至邮箱mzlxyrsc@163.com,如不按要求报名视为无效,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审核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回复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电话或邮箱动态,查看审核结果。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考评暨人才评估。
(三)人才评估
人才评估环节由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堂教学、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素养。考评以试讲、面试形式进行。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报名时所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原件参加考评,考评开始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证件审核工作,凡弄虚作假和未在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评的取消考评资格。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试讲、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本人,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考评包括试讲、面试两部分。
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课堂教学技能、实践操作技能。
面试:试讲结束后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从业的综合素质。
试讲和面试成绩共计100分,试讲成绩70分,面试成绩3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即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每一个岗位都按报考人员试讲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设立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能入闱。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人选。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对通过人才评估环节的应聘人员出具评估报告,并提交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资格复审
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提交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人事档案审查。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提交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审定。资格复审时间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经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会议审定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五)考察
按照《满洲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满党办发〔2019〕44号)要求,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对审定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政审。考生因档案问题、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体检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人社部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纳入编制管理事宜,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引进人才与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在面向社会引进人才的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报名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70-6242056、6241150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41151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