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手机健康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前在晋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其他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不得参加笔试,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临汾党建网发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可咨询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1.中共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0357-2090275
2.中共临汾市委政法委员会0357-2090900
3.中共临汾市委政策研究室0357-2090672
4.中共临汾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0357-2090831
5.中共临汾市直工委0357-2090295
6.中共临汾市委老干部局0357-8291415
7.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0357-2083185
8.临汾市总工会0357-2090791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临汾市直党群系统2021年度10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