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8)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证明。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姓名-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文件,例:“张三-B4001”,将文件发送至学生处田老师,联系电话:13364761461,邮箱:85617473@qq.com
5.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新疆工程学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报名人员届时可登陆新疆工程学院主页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八、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具体事项于报名结束后,将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发布。
(一)笔试
1.笔试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予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2.截止面试前一日18:00时,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本次辅导员岗位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工程学院主页上公布笔试、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学校将按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十、考察
1.新疆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报考者需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学校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工程学院主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应聘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工程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学校可按相关规定进行调剂补录。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工程学院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工程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 迪力木热提·多来提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新疆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