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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贵州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人实施方案(教师14人)(2)

时间:2021-12-28 09:44:49 点击: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1日至3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2。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2年4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2年1月5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3月4日至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实施方案》指定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

教育系统、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面试考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州直单位的面试考试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州人社局核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按附件2的规定执行。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所占比例。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八)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2年1月5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1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三)截止2022年4月30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认证书、资格证书);

(十四)截止2021年12月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十五)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六)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十七)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十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属事业单位(含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2021年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1)对中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之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黔考生,须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入黔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若结果为阴性且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可参加考试。(2)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要持有“入黔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黔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考生可参加考试。(3)所有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在笔试当天扫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持签订好的《2021年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C)方可参加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4)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5)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本次考试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须知和有关要求,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ls

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ls

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填表注意事项).doc.doc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doc

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操作说明.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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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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