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加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引进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察
考察环节分为考察组考察及档案审查两部分。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拟引进人员的相关证件、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考察应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五)公示
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核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市内企业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或引进协议,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引进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其他人员2022年4月3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引进手续。
四、政策待遇
详见具体岗位需求表(附件1、2)。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0933--8236333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3—8226225
中共崆峒区委组织部0933—8215725
中共华亭市委组织部0933—7729293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0933—3586108
中共灵台县委组织部0933—3622710
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0933—6121713
中共庄浪县委组织部0933—6621007
中共静宁县委组织部0933—2521544
1.平凉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市直).xls
2.平凉市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县市区).xls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