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招聘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正面素颜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正常毕业)。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向招聘主管部门作出承诺(见附件6)并提供,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1月22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向招聘主管部门作出承诺(见附件6)并提供,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
5.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4)。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岗位的,村官、“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具有5年及以上宁阳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月22日。
7.应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需提供《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
8.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9.应聘面向残疾人岗位的,需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招聘主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1.限宁阳户籍的需要提供户口簿。
12.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命题、统一标准考务、统一阅卷评分的方式进行,随山东省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笔试同步进行。
笔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缺一不可。身份证丢失可凭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退伍证、学生证、驾驶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作为考试凭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标准每人70元,缴费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选岗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选岗确认。
报考合并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遵循“高分先选”原则,每个合并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合并岗位下的具体招聘岗位。如同一合并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结束后,由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备案管理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对备案管理招聘人员,由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备案管理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备案管理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受聘人员须作出承诺并与聘用单位签订在宁阳县域内最低为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其中应聘到乡镇、街道岗位的须在本乡镇、街道服务满3年)。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视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疫情防控标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考试前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宜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汇总表》和《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宁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至26日(8:30—11:30;14:00—17:00)
咨询电话:0538-5620056
附件:
1.2022年宁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2022年宁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5.宁阳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宁阳县委组织部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