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学校选择
1.根据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2.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2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签约后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缴费确认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招聘信息会在东阳教育微信公众号、东阳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东阳人才网公示。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在上述网站上公告。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专业、学历等具体问题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4.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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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2022年雇员制教师招聘疫情防控方案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2021年8月27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发布的《人事考试考生防疫须知》,现将东阳市2021年新教师招聘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
(一)全体考生应当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为方便打开,建议使用手机微信下载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考前不要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在当地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二、考生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
考前,考生应凭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考点。考中应服从相应的防疫处置。考后应及时离开考场。在考点时应在设定区域内活动。
(一)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2.考试前有21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3.考试前有28天内境外旅居史人员;
4.考试前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密接或次密接,且尚未解除健康管理的人员;
5.考试前发现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且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的人员;
(二)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绿码但到访地右上角有*号标记来浙返浙的考生,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情况的处置。考试时出现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有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健康码”、“行程卡”,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
(二)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戴好口罩。
(三)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立即到定点医院排查。
(四)受疫情影响,考虑到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请确保至少考前1个小时时间以上到达考点、考前30分钟之前到达考场教室门口,逾期耽误考试时间或不能入场的,自负责任。
(五)除上述要求外,请考生持续关注考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东阳人才网公开招考栏上即时通知为准。
注:流行病学史,是指在规定受控的时限内,有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密接史”。规定受控的时限,包括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限定活动场所)的时间,届时具体天数要求,按政府防疫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东阳市教育局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