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评审人员名单及引进计划取消或减少的岗位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评审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评审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评审时间和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1.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40%、评审成绩(百分制)占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评审成绩×60%
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评审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评审成绩、总成绩均相同,则重新组织评审,以新一轮评审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其他事项
(1)若某岗位进入评审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评审。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若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引进环节的资格。
(3)进入评审人员名单公布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评审,导致参加人数未达引进比例的,不再减少引进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高层次人才引进。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各引才单位组织进行,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引才单位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引才单位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各引才单位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县引才办公室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引才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引才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
考核不合格的,由引才单位报经县引才办公室审核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引才环节资格。
体检和考核程序中,因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核,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引才单位研究后,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
经笔试、评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各引才单位根据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三)本次引才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均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引才简章》解释权属县引才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考生查询《引才简章》及其他引才相关通知请登陆:
修文县人民政府网(www.xiuwen.gov.cn)
(七)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引才办公室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0851-82329814(修文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县监委)
1.修文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修文县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修文县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