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应聘学科专业知识、新课程标准、教育法律法规;考试时长:语文120分钟,其他科目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
(1)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品参加笔试。
(2)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各位应聘人员务必准时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仍未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笔试。
4.笔试成绩公示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公示。
5.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要求领取者视为放弃本次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内容
面试采取“微型课”方式,所有岗位试讲内容均为小学现行相应学科教材。所有应聘人员均备课30分钟,讲课不超10分钟。
3.面试要求
(1)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面试通知书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候考,并按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禁止携带与考试有关的通讯工具、教科书、教辅资料等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不得穿带有标志性或具有职业特点的服装进入考场,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应聘人员务必准时参加面试,超过指定报到时间15分钟仍未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本次面试。
4.面试流程
面试程序为:抽号→备课→试讲→候分→退场。各个环节均有专人引领。
(1)抽签与候考
面试对象须于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凭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领取面试号签,并在原地集中封闭候考,候考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候考室。面试时如有缺席、自动放弃及违纪等情形,其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
(2)备课
面试对象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面试号签,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领取课题后进行备课。备课所用教材均由备课室提供,面试对象必须在规定的备课纸上书写学科组、抽签号,不得书写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
(3)试讲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室只能报科目及序号,不得向考官泄漏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监督员负责应聘人员的用时监督,超出规定时间的,当时宣布试讲终止。
(4)候分与退场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到候分室等待,待监督员向应聘人员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应聘人员立即离开考场。
5.评分和面试成绩汇总
(1)评分
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每位考官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计算合计分数。
(2)面试成绩汇总
成绩汇总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最后的各科成绩汇总单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后由聘用单位留存。
(四)总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按照第一小学、第三小学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分别划线招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1)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逐年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在编同类人员执行。社会保险参照政府买岗人员缴纳,单位缴纳部分由旗财政安排,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倡考生在报考前做好疫苗接种,考生在进行报名或考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经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报名或考试。近14天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其中有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候时,要求每位考生保持间隔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应遵守报考所在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自觉配合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对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的,隐瞒或虚报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风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所造成严重后果,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防疫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做调整,提醒参加报名或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关注考试所在地最新的防疫要求。
咨询电话: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0478-3606615
乌拉特前旗一小白老师:13624882553
乌拉特前旗三小杜老师:15134990345
监督电话:
乌拉特前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478—3600118
乌拉特前旗教育局0478—3606615
附件1:《乌拉特前旗第一小学、第三小学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乌拉特前旗第一小学、第三小学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