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学历、学位、资格、职称、技工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习报考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京存档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须提供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北京通APP、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等方式查询并打印。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6.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情形,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按照40%、40%、2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分数高者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五、注意事项
1.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可参加应聘。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工作期间,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聂老师、张老师63522030
附件: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