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幼儿园岗位面试内容由片段教学、舞蹈表演、歌曲演唱、乐曲弹奏组成,根据考生各部分教学技能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片段教学办法进行,根据考生片段教学情况由评委当场评分。
4.古田县教育局成立各岗位专业人员评委库,在招考的当天抽签产生7名评委上岗参加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5.考生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6.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和教材版本等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1.招聘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仍相同,再进行面试加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田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拟聘人员公示前,人社部门将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同级人社部门再复核为准。拟聘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由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古田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3.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2年3月31日(含31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的报考人员,2020、2021、2022届宁德市生源毕业生及宁德市内院校2022届毕业生,均视为可报考“宁德市”的岗位人员。招考范围限在“古田县”“福建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4.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其中2022届毕业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于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符合政策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需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2日分别向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股和古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责任自负。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政策。
9.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同级人社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同级人社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11.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12.除单位明确的岗位外,其余由古田县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及拟录用人数确定单位,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单位供选择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选择城区学校的新聘人员,在聘用之日起6年内须服从古田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学校交流服务累计3年。
13.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1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若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15.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中共古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古田县教育局
古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