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本公告附件1-2中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22-29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22-29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发布(网址:http://www.mawei.gov.cn/xjwz/zwgk/zfxxgkzdgz/jy/,下同)公布。
4.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因疫情原因,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可联系马尾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63190303)确定审核时间,审核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手续截止办理时间为5月10日(含)。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报考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教师岗位(27-29号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谈)方法,设3题,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
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件1-2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报名人数较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岗位,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六、聘用事项
(一)各岗位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二)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报考22-29号岗位的应聘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直接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选择转为参聘教师或解除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关系。本轮招考过后仍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均不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
(三)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另行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
4.审档不合格;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类型和工作单位。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编外合同教师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原任教学校无空编的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做统筹安排。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发布。
七、其它说明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二)本公告中的区属学校指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
(三)本公告招聘全程工作,由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63190303、传真:0591-63190301。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应提交《入职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聘用前,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将对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七)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16日。
(八)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63190303(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
1.2022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2.2022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面向马尾区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