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各分设成两个招聘岗位进行分开招聘(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的拟聘用人选先由第一轮招聘的报考人员合并选岗,再由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选岗。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4日-4月11日上班时间至洛江区教育局(地址:万安街道万贤路36号三楼人事股)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一)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0日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对象和体检、考察及聘用对象。
(二)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6月。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岗位技能考评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岗位技能考评占30%),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面试成绩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区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2022年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或直接到洛江区教育局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和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的“公告通知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先由第一轮招聘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任教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员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同制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参照《泉州市洛江区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泉洛教人〔2016〕33号)、《关于印发〈洛江区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泉洛教人〔2018〕2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相关信息。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在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不得擅自弃权。
3.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洛江区教育系统纪委以及洛江区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30316,0595-22633825。
5.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633310。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ls
2022年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x
2022年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x
2022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加分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