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学科以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其余学科以讲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各科使用教材及音乐、体育、美术、微机技能测试范围等面试相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开考比例调整,面试比例作相应调整。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共同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三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且不再递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出现此种情形时,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五)考试成绩公布: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实际参加最后一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是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报考岗位(学科)类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次选择学校并填写《顺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发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考生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学校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 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24939
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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