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非国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为做好狮子山区2014年非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安徽省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以及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狮子山区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与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4月7日—4月11日 (逾期网络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4.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 时间:4月16日—4月17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2.现场确认的地点
狮子山区教体局政工科;
地址:翠湖一路宝山公司三楼(公交4路、12路、18路立新站下车即可);
联系电话:0562-6862705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下载,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另上交一张照片,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备用。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可下载,由户籍所在社区党工委,或狮子山区辖区内的单位党委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8)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在狮子山区教育和体育网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中下载,双面打印。在表中前3行填写好个人信息,贴好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三)体检
受理申请后,由狮子山区教体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狮子山区教体局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狮子山区教体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狮子山区教体局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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