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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县教育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11-6-25 17:33:09 点击: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0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在确定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对象时,按报考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职位间调剂。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现仍在荣昌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及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符合

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

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能报考。

本县教育系统内在编教职工不能报考。

四、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3.考生自愿在荣昌县教育系统服务三年以上。招聘后,与聘用单位承诺三年服务期。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4.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学院出具的学历和所学专业证明,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被确定为拟聘人选后,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录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地点

2011年5月28日至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荣昌县教委报名。

联系电话:46787041

(二)报名手续

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往届毕业的本科生还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重庆市荣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证明材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由荣昌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1.时间

初定2011年6月11日笔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含高中、初中、小学),考试科目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使用普通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

体育、美术、音乐、舞蹈、计算机等学科(含高中、初中、小学),考试科目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使用相应学科专业教材。

3.加分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市级青年人才论坛获奖加分的,须在报名时持相关获奖证书及文件到报名点进行确认。

加分人员名单由荣昌县教委、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示。

(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1.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面试以考生现场制作课件(时间:60分钟),再利用课件进行简要讲课(时间:20分钟)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岗位学科教材中选择,总分100分。

2.体育、美术、音乐、舞蹈、计算机等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考生简要讲课10分钟,然后进行专业测试或技能展示(时间:3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内容在所报岗位学科教材中选择,总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

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笔试成绩(含加分)顺序高者优先。

体检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参加了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政审

经笔试、面试、体检的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参加了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该专业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荣昌县教委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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