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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11-12-12 16:09:01 点击: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1年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12月10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各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报名申请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间为2011年12月11日-13日16:30之前,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www.ntce.cn,按网上提示和要求操作,输入个人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完成后,还需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参加笔试时所在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核查、办理缴费等确认手续。面试收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批准的原收费标准(280元/人)执行,由各现场确认点开具发票或收款收据(在非面试地报考中学、中职教师资格的考生,可在面试考点凭收款收据换取发票)。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4日16:30之前。各市现场确认具体地点为:(点击查看)

依据今年报考规模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全省面试时间为12月24日 -25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其它类别面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其中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点设在金华市;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点设在杭州市,具体面试考点地址、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及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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