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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桓台县教育系统2011年招聘130名教师公告

时间:2011-6-27 14:45:10 点击:

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1年桓台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心理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

6、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09、2010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1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淄博市常住户口或淄博市生源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学历毕业生;

(2)2009、2010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1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2009、2010年毕业的择业期内未就业和2011年应届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本科学历为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4)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上毕业生均须为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正在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聘须经选派部门同意。

定向和委培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6月12日—6月15日。

查询时间:2011年6月13日—6月16日。

缴费时间:2011年6月13日—6月16日。

报名网站:桓台教育网(www.htjy.net)。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

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桓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1年桓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时使用),并于6月22日— 6月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免缴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6月15日到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县城建设街3316号)二楼西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县(区)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贫困)证明及特困(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对报名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整到应聘人数多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2011年桓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11年桓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正在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选派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

各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不按要求提交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由我省统一组织选派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成绩加6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网上缴费后,于6月15日到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县城建设街3316号)二楼西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材料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时间:6月26日

上午 9 :0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 10:30-12:00 《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知识按招聘岗位(专业)分学科命题,考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各招聘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岗位(专业)考生除面试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心理学岗位(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他岗位(专业)面试采用专业讲课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根据应聘岗位(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使用高中相应课程的教材,大专学历毕业生使用初中相应课程的教材,幼教专业使用幼儿园相应课程的教材。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时公布。

按照规定,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岗位(专业)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专业)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应聘同一岗位(专业)中出现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考核根据招聘岗位(专业)的要求,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成绩相同则按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办法递补。

七、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聘用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按照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公示名单、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等有关信息在桓台教育网(www.htjy.net)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八、其它事宜

1、为做好 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成立由县纪检监察、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组成的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桓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桓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8268045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3-8163326 (桓台县纪委、监察局)

桓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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