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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1-6-29 15:14:46 点击: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遂船人发〔2006〕37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csn.gov.cn)、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www.csjyj.net)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详见附件1);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学科及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具有教师资格证(考聘桂花职中职教教师的考生除外,但须承诺在两年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事业单位考试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 本次公招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及招聘工作由遂宁市船山区人社局、教育局、区委编办统一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都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至2011年7月11日。

2.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于报名期限内将已填好的《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在前述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桂花职中的考生可不提供此证)、毕业证(附学历证书查询码1个)、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它要求的证件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数码照片发送到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邮箱:csrsg@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同志报考船山区招聘教师报名材料”,该邮箱有邮件到达自动回复,请考生务必注意阅读该邮箱自动回复内容)。我们将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于2011年7月15日在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网站(www.csjyj.net)上公布。

(2)现场确认

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于2011年7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30),持已填好的《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桂花职中的考生可不提供此证)、毕业证三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附学历证书查询码1个)、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大头照片两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它要求的证件等材料到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地址:遂宁市船山区育才路61号)参加现场确认,遂宁市船山区人社局复审合格后确定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 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方面的证明。

5.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确定了报名并办理了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11年7月26日上班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考务费交费发票,到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经现场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确定报名的考生每人交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另交面试费8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复审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学科或岗位专业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各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报考学科或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2.开考比例:详见附表1。报名人数与相应专业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低于开考比例的,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将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剂到报名人数超过开考比例的学科或岗位。

3.笔试日期:2011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6.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7月27日下午6:00后在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大门旁张贴公布,同时在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局网站(www.csjyj.net)上公布。

(三)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学科及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按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低于报考学科及岗位招聘计划1:2的,其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学校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数线,否则取消该学科或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低于报考学科及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其进入面试后的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类学校其他学科及岗位聘用人员中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主要为说课,其中报考音、体、美、计算机、幼儿园、桂花职中的考生还需进行相关学科专业技能测试。

3. 面试日期:2011年7月28日8:30开始;桂花职中的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及政审考察:

根据本次招聘学科及岗位名额,按招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学科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面试成绩、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及体检时间于2011年7月28、29日面试结束后公布(公布方式及地点同前)。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和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同意后,按报考该学科或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于2011年8月5日进行公示(公示方式及地点同前)。公示期间(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市人社局:0825-5866013、区人社局0825-2314211、区教育局0825-2222772、区监察局0825-2239016)。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用电话、书面或面谈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证落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按有关规定应取消考聘资格或不宜聘用和不得聘用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第五款办法依次递补,并按本条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一)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聘用单位依照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报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使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及招聘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人社局、教育局、区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825-2314211

区教育局0825-2222772

区委编办0825-2224947

附件:1

遂宁市船山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

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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