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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教师招聘简章(29名)(2)

时间:2015-04-11 23:58:04 点击:

五、选岗

报考合并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具体聘用单位。选岗进行过程中因自愿放弃出现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既未按时参加高分先选,又未声明放弃应聘的人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剩余单位中为其随机分配聘用单位,不服从者,取消聘用。

选岗通知发布之前,合并岗位的考生因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各环节均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对应届和毕业不到一年的应聘人员的考察,一般在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对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的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对毕业超出一年的应聘人员的考察,主要在应聘人员所在社区进行。

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成员至少2人,以实地考察为主,包括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辅之以电话、信函了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考察其与招聘单位的回避情况。

考察后要出具考察鉴定报告,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二)体检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一方(或双方)提出复检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最后结论,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和考察及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体检通知发布之前,考生因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因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提供虚假档案材料骗取聘用资格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记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考试环节有作弊行为的,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病史、徇私舞弊及请他人顶替、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计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8106117(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4-2143002(临邑县教育局)

0534-4222166(临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招聘有关信息查询、公示网站:

http://www.lyxrsj.gov.cn/(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lyxedu.gov.cn/(临邑县教育局)

http://www.lywsxx.gov.cn/(临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附件:1.临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1.临邑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rar

2.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rar

3.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rar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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