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2.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长宁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报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面试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拟公示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以及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社部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长宁县人社局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材料依据招聘对象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确定)。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
2.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其中,报考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其余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凭县人社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长宁县人社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1-4623001
监督电话:0831-4622736、5103556、5103735
附件:1.长宁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岗位表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
长宁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岗位表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核方式 |
考核比例 |
约定事项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或学位 |
专业 |
年龄 |
职业(资格) | ||||||
1502001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小学音乐教师 |
专技 |
8 |
大专及以上 |
音乐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说课 |
1:1 |
1.最低服务期限5年; |
1502002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小学体育教师 |
专技 |
8 |
大专及以上 |
体育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说课 |
1:1 |
1.最低服务期限5年; |
1502003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小学美术教师 |
专技 |
3 |
大专及以上 |
美术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说课 |
1:1 |
1.最低服务期限5年; |
1502004 |
长宁县乡镇学校 |
初中美术教师 |
专技 |
2 |
大专及以上 |
美术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
说课 |
1:1 |
1.最低服务期限5年; |
1502005 |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
临床医生 |
专技 |
18 |
大专及以上(其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学历不限) |
临床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 |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具体岗位为:铜锣、硐底、开佛、万里各1名;下长、井江、铜鼓、官兴各2名;梅白、龙头各3名; |
1502006 |
长宁县开佛镇卫生院 |
中医医生 |
专技 |
1 |
大专及以上(其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学历不限) |
中西医结合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 |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最低服务期限5年; |
1502007 |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
药剂师 |
专业 技术 |
7 |
大专及以上(其中,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 |
药学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具体岗位为官兴、铜鼓、梅白、富兴、万里各1名,龙头2名; |
1502008 |
长宁县竹海镇万里卫生院 |
护士 |
专业 技术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备护士资格证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最低服务年限5年; |
1502009 |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
检验士 |
专业 技术 |
3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学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人员,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具体岗位为官兴、梅白、开佛各1名。 |
1502010 |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
影像医生 |
专业 技术 |
2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结构化面试 |
1:1 |
1.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具体岗位为梅白、井江各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