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选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1、发布信息;2、报名与资格审查;3、笔试;4、考核拟聘;5、公示;6、办理调动手续。
1.发布公告
各学区、 县直学校发布并张贴《2015年汉昌学区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要求:分学校按学科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近三学年度质量检测原始依据(学区、县直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原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1)资格初审:各学区、县直学校组成资格初审组。在教师报名时负责资格初审。各学区、县直学校校长为资格初审第一责任人,人事专干为直接责任人。
(2)资格复审:由汉昌学区和岗位所在学校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持报名要求规定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何为民、李烂辉、郑骈臻为资格复审责任人,单项审核人为直接责任人。
(3)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 7月 9–1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4)报名和资格初审地点:各学区管理办、县直学校
(5)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 7月 13 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6)资格复审地点:汉昌学区新城学校
(7)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5年7月16 日
下午3:00—6:00
(8)领取准考证地点: 教育局人事股南栋412室
3.考试
(1)城关地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的考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笔试。
(2)所有对象均需参加笔试。笔试时请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该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理论。本学科本学段内容占90分,学科教学理论10分。
(4)笔试时间及地点: 见准考证。
4.考核
根据选聘岗位计划名额和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确定后由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中小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核其报考资格,作出考核意见和结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1)近三年内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者;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
(3)经查实在报考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资格不实者。
5.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由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人员,并在教育局、各学区、县直学校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选聘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即为空缺。
6.手续办理
按教师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7.岗位管理
选聘对象应聘到新的单位后,按新单位的设置岗位确定职级待遇,原单位的聘任岗位职级应予变更。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中小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定辉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彭隐智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童怀思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奇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献安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
成 员:何为民 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股长
李烂辉 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李炽秋 平江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祯祥 平江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
欧阳陆军 平江县教研室主任
郑骈臻 平江县汉昌学区主任
洪投东 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何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骈臻、洪投东、童卓成同志为成员,负责选聘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
汉昌学区教师选聘工作是我县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一个重大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抽调思想过硬、原则性强、不徇私情的同志组成专门班子负责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政策宣传到位,工作程序到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凡因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来信来访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报考对象经查实在选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资格不实者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选聘。
选聘工作由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730-6234772(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本方案由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方案解释权属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平江县教育局
二0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