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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赫章县2015年面向全国公办学校(事业单位)考调部分缺编中小学(园)教师(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时间:2015-08-04 10:01:25 点击:

赫章县

2015年面向全国公办学校(事业单位)考调部分

缺编中小学(园)教师(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赫章县部分中小学校(园)缺编情况及(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要求,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15年赫章县部分缺编学校(园)决定面向全国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财务和医务人员考调教师(工作人员)14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赫章县2015年面向全国公办学校(事业单位)考调部分缺编中小学(园)教师(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合理搭配学科、空编准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岗位分“实设岗位”和“待设岗位”两类。“实设岗位”为开考前各用人学校实际需求各科教师数所设的岗位(见附表1);“待设岗位”为考调后可能使城区周边乡镇初级中学教师出现严重不足问题而让其临时设置的岗位。进入面试且第一、第二志愿都未录取的考生,可根据受影响学校的学科需求重新申请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录入“待设岗位”,“待设岗位”的具体事项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和赫章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1、全国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医务人员和财务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4、报考教师岗位须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具有3年以上教龄,报考医务人员和财务岗位的须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具有3年以上工龄。

5、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岗位的,本县工作的考生年龄须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外县工作的考生年龄须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学段岗位的考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高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地理、生物、舞蹈三个学科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持有所报考学科相应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7、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的可放宽到大专),持有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从事报考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两个学年教学成绩在全乡同级同学科中等水平以上的不受专业限制;报考通用技术学科的,专业为物理或工科类专业;全日制学校毕业的法学、法律专业人员可报考政治学科);

8、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9、报考校医岗位的,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医师或护士资格证;

10、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资格证书;

11、报考幼儿学段教师岗位的,具有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音乐学科的专业必须一致),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12、近两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计生特岗及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有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经查实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败坏他人名声或有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的;

5、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近5年内有停薪留职或减薪留职情况的;

7、2013至2015两个学年,所担任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低于全乡(镇)同类学校(直校在本校比)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和所教班级学生辍学率超过有关标准的(同时上两个班以上的由报考者任选一个);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影响恶劣的,或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影响极坏的;

 9、在2013以来赫章县教育局行文调动过或2013年以来外县调入我县的教师不能报考。

10、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加分

本次考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县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百分制折算前进行。符合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当场给予确认依据。

1、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三个学年,一直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含相关乡镇所在地县直学校)任教的,笔试成绩加3分;三年内既有在村校任教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或初中任教经历的按加3分算;有借用到非本乡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不予加分。

2、2012年8月至2015年7月三个学年,一直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乡镇村校(教学点)任教的,笔试成绩加6分(本乡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只能加3分);有借用到非本乡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不予加分。

3、教管中心人员考调,加分参照中心小学执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2015年8月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由他人代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地点: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

4、报名要求:按照方案和条件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毕业证书(不受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县教研室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报考校医的需提供医师或护士资格证,报考财务人员的需提供会计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同意报考证明(含教学业绩和辍学率信息,见证明模式,乡镇学校由乡镇党委和教管中心出具,县直学校由学校出具);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见证明模式);

5、报名表(内容除签字外均需机打);

6、属外县工作人员报考考生,除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都同意报考的证明外,还需提供“从考取公示之日起的10日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的承诺书(见《承诺书》模式)。

报名采取定校、定岗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者可选择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两个岗位。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与所设岗位数达不到2∶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把考生第二志愿调整为第一志愿,调整后仍不能开考的,对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整个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方案要求,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本次考调工作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赫章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凭据于2015年8月10日下午4:00-5:30点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所有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笔试按所开考岗位分学科进行,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含加分)的不进入面试等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分学科从笔试成绩(含加分)的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调岗位开考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2∶1,则看能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是否达到70分以上,达到者可不考虑面试比例直接进入面试;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若遇某岗位只有一人进入面试,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参加面试考场实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报考;报考医务人员和财务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能进入考核等下一环节。

七、考核

(一)根据报考者第一志愿所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录取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录取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再面试)。

(二)在第一志愿未得到录取的教师,如果第二志愿所报岗位还未录满,则按第二志愿岗位录取。

(三)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组织用人学校进行,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果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岗位人数,则按岗位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如第一志愿岗位存在空缺的,则从第二志愿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赫章教育网、赫章人力资源网、县教育局公示栏上同时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试用当月起,其编制、工资等手续全部转到调入学校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调动资格。

九、签订聘用合同

    为使用人学校一线教师相对稳定,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凡此次考调的人员,均应与调入学校签订3年内不申请调动、离职进修;不申请参加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组织需要提拔或报考乡科级以上干部的除外)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合同自然解除),否则按违约处理缴纳违约金,金额城区学校按每违约一年缴纳10000元计算、乡镇学校按5000元计算。

十、纪律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 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十一、其它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赫章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附件:1、职位表(点击下载)

      2、考调报名表(点击下载)

      3、加分证明(点击下载)

      4、承诺书(点击下载)

      5、放宽专业证明(点击下载)

      6、教绩模板(乡镇)(点击下载)

      7、教绩模板(县直)(点击下载)

      8、非教育单位人员报考证明模板(点击下载)

 

 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日

1、职位表.rar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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