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计算最终成绩。免费师范生考核成绩为最终成绩。其他应聘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最终成绩。临夏州招聘办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免费师范生考核成绩,其他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用加试笔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州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已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或地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办与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技能、工作态度、社会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临夏州招聘办组织岗前培训,发文通知,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lxzrsj.gov.cn)发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临夏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办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民族日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纪检组0930-6214327
临夏州教育局监察中心0930-6213873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0930-6228643
临夏州教育局0930-6214328
附件:
《临夏州2016年州县高级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临夏州卫生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