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阳信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两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清楚注明姓名、所报学段、学科),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全日制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同时提交从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职人员报考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具人签字。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发证机关出具的合格证明、报到证(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原件须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
2、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需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役时间以退伍证签发时间为准。
3、阳信县已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且经阳信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非阳信县已婚考生须提供当地县级卫计部门出具且经阳信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sdyxedu.com)公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无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者不得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均采用阳信县高中一年级现行必修教材;学前教育岗位为阳信县幼儿园大班教材;体育教练岗位为阳信县高中一年级体育教材。
3、面试方式、计分办法:面试说课前备课时间40 分钟,面试说课时间10 分钟。面试说课成绩满分为100 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每组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4、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学历高、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小的次序排序。若仍有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聘请专家再次命题进行加试,并根据加试成绩高低来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5、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一类别其他达到1:3比例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sdyxedu.com)公布。
七、考察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八、体检
1、体检地点、标准、时间: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复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要求: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进行选岗,选岗具体时间在阳信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
1、报考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岗等环节中有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不道德行为,一律核定为道德不合格,不予报名或聘用。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自行及时通过阳信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sdyxedu.com)了解教师招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阳信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8223907
监督电话: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8232118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60218
附件: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