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常人社事招〔2016〕23号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常办发[2011]69号)文件精神,结合天宁实际,经市人社局同意,2016年天宁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名。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或教学经历以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职称、获奖、学历、专业范围等以证书为准。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tnedu.com)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www.cztn.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6月12日9:00—2016年6月14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缴费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审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9:00-11:30;13:00-17:00。
2.审核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18楼1852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前后学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优秀教师专业称号证书、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和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4.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完毕,单位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5.资格审核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简章发布网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