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资格初审复查。2016年6月26日9:00至27日17:00为各初审单位开展资格初审复查时间[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初审复查期内考生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各初审单位应再次对照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有关信息进行复查,对因审查不严导致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初审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报州人事考试中心予以改报;拒不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复查期结束后,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除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外(已进入考试环节的,考试成绩无效),还将追究初审(初审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6.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9:00至7月14日18:00。[特别提醒: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笔试考试时间之间为应对系统故障问题的缓冲时间。非网上报名系统故障问题,不延长《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各位考生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存]。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7.少数民族语言测试。部分岗位须先进行报考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报考单位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确认为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部分招聘岗位采取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由“两院”负责组织实施,下同)。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7月16日-17日,详见《笔试准考证》、《2016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后进行笔试的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先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2016年7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时间及地点见《2016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间安排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对象按下列条件确定: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先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岗位,按考生的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3.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笔试(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但:
(1)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毕业证书由资格复审单位审查;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6年6月20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应在报名前取得);
6.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6年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不得使用证明材料、考试成绩合格单等代替)。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递补期为2016年7月25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考生应关注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人员)名单在本《实施方案》指定信息发布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