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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15-11-16 09:37:18 点击:

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报名应聘时须已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招聘信息在沈阳药科大学校园网(www.syphu.edu.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电子简历投递至我校招聘工作电子邮箱yaodazhaopin@163.com,简历文件按照 “公开招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全称-学位-姓名-性别”格式命名。简历应如实反映自然情况、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研究方向与科研成果并附个人免冠照片、联系方式等内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校园网(www.syphu.edu.cn)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应聘者需在考核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大学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学位管理部门出具毕业生推荐表、国外大学毕业生出具经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明)、导师推荐信进行现场确认。

考核由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科研、外语、应变等各方面能力。试讲和面试按权重比例5:5计算出应聘者考核总成绩。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简历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告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园网(www.syphu.edu.cn)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并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省教育厅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沈阳药科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

(二)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不进行人员递补。

七、联系方式

沈阳药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4-23986036;联系人:张老师。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沈阳药科大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岗位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备注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学历

学位

专业

工作经历

其他条件

1

沈阳药科大学

药理学学科靶向药理学方向学术带头人

专业技术

在药理学学科下的靶向药理学方向从事学术带头人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药理学

 

1、具有国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博士生导师年龄可放宽。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2

沈阳药科大学

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从事药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4

研究生

博士

药学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3

沈阳药科大学

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从事生物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4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学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4

沈阳药科大学

专任教师(三)

专业技术

从事化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4

研究生

博士

化学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5

沈阳药科大学

专任教师(四)

专业技术

从事临床医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临床检验诊断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6

沈阳药科大学

药学院专任教师
(一)

专业技术

在药学院分析化学教研室从事分析化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分析化学或药物分析专业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7

沈阳药科大学

药学院专任教师
(二)

专业技术

在药学院药剂教研室从事药剂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药剂学专业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8

沈阳药科大学

制药工程学院专任教(一)

专业技术

在生物化工教研室从事化学工程与技术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9

沈阳药科大学

制药工程学院专任教(二)

专业技术

在环境科学教研室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0

沈阳药科大学

制药工程学院专任教(三)

专业技术

在制药工程学院药物化学教研室从事药化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药物化学专业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1

沈阳药科大学

中药学院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在葡萄酒教研室从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专业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2

沈阳药科大学

中药学院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在中药学院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从事天然药物化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天然药物化学专业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3

沈阳药科大学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微生物药学教研室从事微生物与生化药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4

沈阳药科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一)

专业技术

在药物经济学教研室从事经济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经济学门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5

沈阳药科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二)

专业技术

在药事管理教研室从事管理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企业管理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6

沈阳药科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专任教师(三)

专业技术

在工商管理教研室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法学门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7

沈阳药科大学

医疗器械学院专任教(一)

专业技术

在数学教研室从事数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数学门类或统计学门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8

沈阳药科大学

医疗器械学院专任教(二)

专业技术

在计算机教研室从事计算机教学与科研工作

3

研究生

博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19

沈阳药科大学

医疗器械学院专任教(三)

专业技术

在生物医药材料教研室从事医药材料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研究生

博士

生物医学工程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20

沈阳药科大学

社科与文体学院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

在社科部教研室从事社科类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研究生

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考核

张老师
024-23986036

 

 

 

 

合计

41

 

 

 

 

作者:文武高校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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