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公务员考试网
首页 浙江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面试真题 笔试真题 考试大纲 考试经验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教师招聘
国家公务员考试  长沙公务员考试  广州公务员考试  银行招聘 高校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  教师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 宁波公务员考试网 >> 内容

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2)

时间:2017-03-02 12:28:42 点击:

三、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市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7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设区的市级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2.报考区县(市)级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第3、4、5、6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3.报考行政执法类(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区县(市)级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5.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

  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三)

  6.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宁波考试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按照省统一划定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4,3名以上的按 1:3,5名以上的按1:2.5(有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体能测评对象。面试对象在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以上的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和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3.其他职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

  4.以上职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5.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名单,以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及各区县(市)指定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和体(技)能测评

  面试前,由市和各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对象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簿(本科以上除外)、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宁波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户口已迁至宁波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宁波市外生源2017年应届大专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本科以上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区县(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作者:文武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网络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教师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qq:799752985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相关文章
  • 文武公务员考试网(www.wenwu8.com) © 2017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