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公务员考试网
首页 浙江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面试真题 笔试真题 考试大纲 考试经验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教师招聘
国家公务员考试  广州公务员考试  广州公务员考试  最新公务员考试信息 最新教师招聘信息  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 昆明公务员考试网 >> 内容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时间:2013-11-16 14:56:03 点击: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到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

(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5人。

(二)选调岗位:

文秘岗位一:1人,德昂族;

文秘岗位二:1人,怒族;

文秘岗位三:1人,阿昌族;

文秘岗位四:1人,景颇族;

文秘岗位五:1人,苗族。

    三、选调范围
  云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和热爱民族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 在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行政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

4.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5. 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 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如下具体要求:

1.熟悉文秘工作,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2.报名人员符合所报岗位的民族要求。

    五、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及公示、审批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日。

    报名办法:(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考人员可到省民委人事处(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9楼)现场报名。(2)传真报名。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传真至省民委人事处(0871-65360116)。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由省民委人事处现场审查;传真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经初审后,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民委人事处进行复审,传真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

    (二)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民族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考察工作由省民委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则从进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省民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民族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六、监督与纪律

    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如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1-65320592  65360116(省民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5322983(省民委机关纪委)

          0871-65375708(省民委监察室)

0871-6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云南省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rar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

作者:文武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报名时一般不会收费,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以上资讯来自互联网,如果有侵犯版权请qq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文武公务员考试网不对该资讯信息的任何真实性负责。



  • 文武公务员考试网(www.wenwu8.com) © 2013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