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公务员考试网
首页 浙江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面试真题 笔试真题 考试大纲 考试经验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教师招聘
国家公务员考试  长沙公务员考试  广州公务员考试  最新公务员考试信息 最新教师招聘信息  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 内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时间:2015-01-25 15:12:34 点击:

 关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月20日至23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办公区,B532房间。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南二环路陶然桥东北角)。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报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且《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二)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联系电话:

  010-6316129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2015年1月16日

作者:文武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网络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教师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qq:799752985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 文武公务员考试网(www.wenwu8.com) © 2015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