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是隶属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自理。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工勤技能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具有5年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5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东莞市南城区新基社区城市风景街)。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单科成绩设定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高级职称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该岗位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考试内容是与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建设网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待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考生需提供相关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建设网进行公示。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建设网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2229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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