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福建江夏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方案
福建江夏学院是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估,2010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学校主校区座落在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新老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9.88万平方米(1648.14亩)。现有建筑总面积40.95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25.22万平方米,学生公寓及辅助用房20.53万平方米。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26日以后出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中岗位1-4、岗位12、13,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告者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fjjxu.edu.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2015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2014-2015学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报名表》发送至相应邮箱,报名登记表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未写清岗位代码及姓名视为未报名。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报名表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报考考务费为80元,于笔试开始前到校缴交,具体时间详见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五、考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具体折算方法见附表。
所有岗位均设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都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fjjxu.edu.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电话:0591-23535300
E-mail:jxxyrsc@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5387.
福建江夏学院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2014-2015学年福建江夏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附件2、2014-2015学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