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岗位:文员(编外用工)
三、招聘数量:
1、从事书记员工作及相关检察辅助工作文员6名。
2、从事电子卷宗制作和使用的文员2名。
四、招聘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从事书记员工作及相关检察辅助工作文员限法学类专业;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
五、工作待遇: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待遇(含社会保险)3000元左右,全年总收入(含社会保险)40000元左右。
六、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至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如未招满报名时间顺延)
七、报名要求:请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3张及本人特长等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到区人资局报名或将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电话通知到区人力资源局领取准考证。
八、报名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142号(湘商大厦附楼)1001室。联系电话:83631971电子邮箱:15051614@qq.com
附:
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