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县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详见岗位信息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保定市(含下辖各区县及定州)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建筑、机电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三批。
5、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不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者,可先行报名,但非个人原因外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正式聘用。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为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6名,其中会计类2名,要求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机电类2名,要求机电及相关专业毕业;建筑类2名,要求建筑及相关专业毕业。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2: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聘,需经得原单位同意并持证明信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8月8日至8月14日,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顺平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6张。填写《顺平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可从顺平县政府网下载,提前填好)一式两份。经县招聘办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2016年8月18日8:30—17:00,到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共12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3、笔试形式及内容: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约20%)和专业基础知识(约8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公民道德、公文写作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并用机读形式阅卷。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4、笔试结束后约两天在顺平县政府网和顺平县教育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