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宁市青秀区中小学教师公开
招聘复征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复征要求,复征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为做好2016年我城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我城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
(一)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下同),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笔试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二)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请查看附件1。
(三)报考非免笔试岗位存在考试违纪或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列入面试入围人选。
(四)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由城区教育局进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安排
为了让面试资格复审有序进行,给广大考生提供更好、更高效的服务,我城区将集中安排在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11楼1120办公室,联系方式:0771—5826395。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上下载打印《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教育局或人社局)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关于面试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二)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工作日时间传真到0771-5826395),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四)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本人签名按手印,材料可传真),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样板,见附件2)。
(五)我城区将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进入面试考生。
附件:1.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2.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样板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5日
2016年度南宁市青秀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面试入围人选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