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组织:学院下辖四校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均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
2.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
3.考试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4号教学楼
4.考试形式:采用面试、试讲、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5.成绩计算:
考试由面试、试讲(部分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考核)组成,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试讲、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试讲的依据。有专业技能考核的,由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无专业技能考核的,试讲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6.拟录: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含)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人员。
无专业技能考核的,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试讲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有专业技能考核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与试讲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试讲成绩又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四、体检、公示、报到
拟录用人员于11月17日进行体检,并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于12月12日—14日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手续采取现场确认或电子确认方式进行),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试用和录用。已办理确认手续人员于2017年2月14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和下辖四校正式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五、试用、录用
招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予以录用,签订服务期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书,并分别办理吉安师范学校、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和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上编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解除试用合同,不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学院下辖四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或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被学院下辖四校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试用资格不予保留。
七、纪律与监督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室:0796-8263542;
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6-8286112;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133号(邮政编码:343000)
咨询电话:0796-8263093(吴老师、谭老师、汤老师)
附件:1.吉安师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6人)
2.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5人)
3.吉安市高级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2人)
4.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2人)
5.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下辖四所中职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