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师招聘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14名)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聘用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016年下半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师招聘的公告(114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