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通过网络方式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该类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材料不全或与岗位条件不符者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6年11 月26 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www.jg1y.com)、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公布,进入试讲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试讲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试讲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
2、试讲
试讲包括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项内容,各占50%,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的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试讲通知》。试讲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因放弃空缺的试讲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www.jg1y.com)、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www.jg1y.com)、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由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统一安排用人单位,不服务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574—89185303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1: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1月9日
附件1_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