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教师招聘条件(9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宁海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宁海户籍(生源)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年应届研究生毕业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允许报考所有学段专业对口学科。
2、宁海户籍(生源)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允许报考职高学段(除语文学科外)所有专业对口学科。
3、宁海户籍(生源)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允许报考学前教育学段的幼师学科。
4、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及以上毕业生允许报考音乐学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允许报考舞蹈、钢琴、声乐、护理、韩语等学科,要求专业对口,户籍不限。
5、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17年应届研究生毕业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允许报考职高语文学科,要求专业对口,户籍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