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学段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中小学教师面试为试讲形式(模拟上课),小学内容为现用五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八年级教材。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20分钟。对报考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学科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学前教育面试包括试讲(模拟上课)和术科测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满分为50分;术科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弹唱、舞蹈、绘画、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50分。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月6日-7日,地点另定。
(五)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考核当天21:00前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结果在嘉善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意向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毕业生,如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2017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六、招聘的其它事项
1.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录用人员,在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应聘对象自动放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9102532或89102615或84027236。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