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2017年1月19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名对象于1月18日下午2:00-4:00到教育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2.考试办法:分专业笔试和教师基本素养面试两部分。
笔试采用现场撰写教案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90分钟,按专业分组进行评分。主要考查学科知识掌握、理解、运用,课堂教学基本能力,逻辑思维,语言文字表述能力等。
教师基本素养面试采用试课形式(模拟上课),满分100分,备课时间60分钟,试课15分钟,内容范围为招聘岗位学科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并签订就业意向书。考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意向书。如初定人选放弃签订就业意向书,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考察
已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发〔2014〕149号)执行。入围考察对象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证书,否则取消其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乐清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提前公开招聘录用对象,应在6年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农村学校轮岗交流任教,另有约定对象按协议约定执行。未能提前择优聘用者可参加今年统一教师招聘考试。
四、其他
(一)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缺额不予递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书目和具体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乐清教育局网址:www.yqer.cn。
咨询监督电话: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力社保局)。
五、本通告由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乐清市提前公开招聘部分教师需求计划一览表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