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应聘者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
(四)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五、考核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在“中国邵武-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教育”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综合应聘者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三)中小学聘用人员根据各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分配学校。
(四)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交流农村学校任教3年。
六、其他事项
(一)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的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于面试前资格复核时将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上交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二)笔试加分项目审核。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另加5分。符合笔试加分应聘者,须于3月24日前向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逾期责任自负。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市教育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将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岗位及方案另行通知。
(四)本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
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已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发布。
(五)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由邵武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进入面试应聘者应关注“中国邵武-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教育”。
(六)咨询电话:邵武市教育局人事股:0599-6329677,联系人:李老师;0599-6325792,联系人:熊老师。
(七)本公告由邵武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邵武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