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教育人才,补充师资,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我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17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截止2017年8月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见《2017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3月10日00:00至3月20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3月10日09:00至3月21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3月10日09:00至3月2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报考岗位: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②招聘岗位名额为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进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并在个人简历栏注明:能否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大邑县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2017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7年大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