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2017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南岸区2017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道德品行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详见《一览表》。
(三)从业资格
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放宽在一年试用期内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如一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7年4月4日)
五、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na.cqna.gov.cn)和南岸区教育委员会网站(www.cqnajy.com)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在2017年4月5日上午09:30—4月6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南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123.232.109.176/wb_cqna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3)。
(三)诚信报名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4月7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照片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是否报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缴费,但须在2017年4月7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此科目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确认参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确认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4月13日14:30—4月15日08: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2才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试费用。
(一)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各100分。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09:00—10:30。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18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na.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3.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
各招聘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其中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专业能力测试,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或说课时间不低于10分钟,详情见专业能力测试地点通知。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4月23日09:00开始。专业能力测试要求考生应于测试当日上午08:30分前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专业能力测试地点:请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14:30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na.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缴费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此科目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缴费地点: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0楼1002室
4.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于2017年4月25日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na.cqna.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