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参加德宏州教师、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定向招聘考试,只能选择其中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则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复审。报名时由计算机自动审核,对计算机确认不了的专业,按管理范围分别由州、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人工审核。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除报考条件为“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外”,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不开考的岗位报考费,在考试结束后退还报考人员。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4.关于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
5.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6.报名时,报考教师资格证要求为“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填报“教师资格证要求”项,请选择“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缴费和准考证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_4_月_12_日09:00至4月19日24:00时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5月31日09:00时至6月3日开考后半小时内,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统一提供笔试服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0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dhrs.yn.gov.cn/)网站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笔试试题类别为教师类(D类),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岗位考试类别请考生查看岗位计划表。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测试。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2)《综合应用能力(D类)》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金牌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德宏籍生源,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笔试)总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岗位请查看岗位表,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测试方案后,在笔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进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300×50%+运动员加分”按开考岗位数与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
(1)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
(3)专业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4)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要求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300×50%+运动员加分]+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加分。
笔试总成绩、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七、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生源地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017年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件正在办理的,可由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双语教学岗位还需提供毕业生所学傣语、景颇语、载瓦语成绩登记表,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局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若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数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成绩递补,跨年不再递补。